《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政策解读

  答:外墙保温是建筑节能的重要措施,可分为外保温、自保温、内保温、复合保温等多种形式,其中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系统在外墙保温中应用比例比较高。但长期的实际工程应用实践表明,外墙外保温应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开裂、脱落引发的质量投诉纠纷数量较多,社会各界关注度高。已经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外保温系统的小区进行外墙面改造的项目陆续增多,且改造价格不菲。

  问题2:为何需要制定《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

  答:2018年8月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发布《关于公布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应用技术研讨会纪要的通知》(浙建推广(2018)5号,以下简称“纪要”),对外墙外保温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应用的高度、厚度作出了限制,但该纪要影响力较小,大部分建设、设计单位未执行。2019年市建委开展全市绿色建筑和节能大检查时相关专家提出杭州市民用建筑项目应执行该纪要。基于该纪要的法律执行力弱,为保障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减少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城市建设高品质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经请示省建设厅,市建委结合纪要开展《关于民用建筑外墙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的制定工作。

  问题3:制定《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的依据是什么?

  答:《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第530号令)、《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关于公布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应用技术研讨会纪要的通知》(浙建推广(2018)5号)等是文件制定的主要是根据。 另外外省、省内外相关城市发文禁止或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也是文件制定的重要参考。

  问题4:《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答:一是提出鼓励外墙保温的形式和技术。鼓励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在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中优先采用外墙自保温、复合保温和装配式新型外墙保温系统技术,逐步的提升建筑围护结构质量安全和使用寿命。

  二是对外墙外保温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的高度、厚度作出限制。外墙外保温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禁止用在建筑外墙高度大于27m的部位;27m及以下部位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时,其保温层厚度不应大于25mm,且保温层和找平层的总厚度不应大于45mm(含抗裂砂浆层、保温层内侧的防水砂浆层),装饰面不应使用面砖粘结饰面构造。其中,27米、25mm、45mm的限制来自于浙建推广(2018)5号纪要,同时结合社会征求意见对抗裂砂浆层、保温层内侧的防水砂浆层属于保温层和找平层总厚度部分进行明确。

  三是对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工程)作出更严格的限制。新建建筑为避免建筑外墙二次改造投入的发生,建筑设计企业原则上不会再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在建、已建民用建筑项目且外墙外保温已大量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要求建筑设计企业应充分对照《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应用作业规程》(DB33/1054)及相关国家、省工程建设标准,总结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实施情况,统筹考虑提出后续工程质量的管控措施。

  四是对发文之日起有关设计、能评、节能审查、图审等行为作出要求。即发文之日起,设计单位和节能评估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开展民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节能设计专篇和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明确外墙保温的具体做法。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本通知规定开展节能审查,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形式审查)。图审机构应根据节能审查意见对外墙保温节能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对已通过节能审查且外墙外保温仍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项目,鼓励建设、设计单位变更节能设计,对不采取变更设计的各方主体做出规范要求。

  五是对在建项目外墙外保温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项目,要求各方主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严格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做质量控制与质量检验。实施过程中应明确并落实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及保温系统供应商的质量责任。实施工程单位应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应制作样本墙,样板墙检验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六是强调外墙保温工程的保修年限,对建设、实施工程单位起到宣贯作用,减轻工程质量纠纷投诉处理难度。即外墙保温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的,实施工程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七是对本通知规定的规范对象作出强调。本市建设、设计、节能评估、图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通知的贯彻执行工作。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机构应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此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于外墙保温使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各级造价管理部门应依据相关职责做好支持服务工作,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应加强应用情况的跟踪监督。

  问题5:《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的执行时间?

  答:通知自发文之日即2020年3月20日起执行。考虑到该限制规定的出台非常紧迫,涉及到房屋的品质安全,故不再设置过渡期,发文起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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